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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快看!钦州一男子开车肇事后逃逸,交警3小时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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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5-2-24 16:49: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伤人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的就是救助伤者及时报警

可个别肇事者

撞了人就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只会换来更严厉的惩罚

钦州公安交警曝光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案情经过

2025年2月14日21时22分,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令称:在北部湾大道二医院体检中心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小轿车驾驶员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查,固定证据。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二轮电动车碎片散落一地,但涉事小轿车却不见踪影,随即大队事故中队迅速启动逃逸案件侦破机制,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走访目击者等方式,锁定了涉事小轿车及驾驶人李某某。



2月15日00时09分,民警联系上李某某到大队配合调查。李某某交待,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心里十分害怕,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且存在侥幸心理,便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至此,大队事故民警仅用时不到3个小时便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破获,目前,伤者利某某已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有以下两种情况

01
        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02
        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逃逸会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受害人的伤情,甚至因此而死亡。同时,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大,肇事者所要承受的代价也很大:


交通肇事逃逸法律法规

0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2
        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6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03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6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04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05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     

钦州公安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1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
        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

        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

        交通违法行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第一时间应

        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切莫心存侥幸

        致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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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4 20:52:11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什么叫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懂不懂法的,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不行政拘留。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人受伤,就是交警支队宣法科副科长覃成朝,还有一个交警一大队李什么的两个人唱双簧,肇事逃逸非说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对方态度还嚣张得要死,没和解没道歉,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这两个交警一直不肯拘留,说什么不是一定要拘留,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以不拘留,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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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5 17:59:47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西
昨晚2.24号晚上八点五十到九点的时候,小花园一台小轿车逆行,你们要不要查查?从桥东过东风市场,逆行很快。
然后九点二十多分一台皮卡闯红灯过一桥,银色皮卡,车牌尾号587    这些人开车这么猛,你们那些监控摆设的,没有行动事故只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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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4 16:59: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逃逸的司机以为能跑得掉,结果3小时就被抓了,真是法网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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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2-24 16:56: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开车不顾及后果,出事了又不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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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2-24 17:12: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大晚上的还在为咱们的安全奔波,3小时破案,效率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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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2-24 17:12: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撞了人还跑,电动车驾驶员得多疼啊,这种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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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2-24 19:09:0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路口一定要慢行,别跟机动车抢道,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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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2-24 19:09: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撞了人还敢跑,这下好了,不仅要赔钱,还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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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2-24 20:54:13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绿色心情11 发表于 2025-2-24 16:59
逃逸的司机以为能跑得掉,结果3小时就被抓了,真是法网难逃

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不行政拘留。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人受伤,就是交警支队宣法科副科长覃成朝,还有一个交警一大队李什么的两个人唱双簧,肇事逃逸非说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对方态度还嚣张得要死,没和解没道歉,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这两个交警一直不肯拘留,说什么不是一定要拘留,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以不拘留,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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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2-24 20:55:2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胡4 发表于 2025-2-24 17:12
撞了人还跑,电动车驾驶员得多疼啊,这种人必须严惩!

这种可行政拘留也可不行政拘留。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人受伤,就是交警支队宣法科副科长覃成朝,还有一个交警一大队李什么的两个人唱双簧,肇事逃逸非说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对方态度还嚣张得要死,没和解没道歉,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这两个交警一直不肯拘留,说什么不是一定要拘留,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以不拘留,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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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2-24 20:55:59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我爱大肉肉 发表于 2025-2-24 19:09
撞了人还敢跑,这下好了,不仅要赔钱,还得坐牢

什么叫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懂不懂法的,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不行政拘留。上次我那单中山路逃逸人受伤,就是交警支队宣法科副科长覃成朝,还有一个交警一大队李什么的两个人唱双簧,肇事逃逸非说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对方态度还嚣张得要死,没和解没道歉,在交警队还骂骂咧咧,这两个交警一直不肯拘留,说什么不是一定要拘留,是可行政拘留也可以不拘留,要伤得很重才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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