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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这浦北仔骗取他人信任多次行骗敛财一百多万元,全靠一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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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0: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浦北一男子多次利用自己能说会道的本领骗取他人信任从中获利,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违法所得归还被害人。

        2011年至2016年,黄某以帮助宁某购买陈某1位于广西浦北县小江镇东滨路51号的自建楼为由,先骗宁某用事前其所欠宁某的借款40000元作为购房款,黄某又以办理房产证、房价上涨等理由让宁某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的形式多次向其交付钱财共297000元。期间,黄某未实际办理任何购房手续,房屋所有人陈某1也未知宁某购房事项。2009年至2015年,黄某以帮助陈某1办理养老金业务,需要疏通关系、缴纳养老保险金等为由,多次向陈某1夫妇索要钱财,公骗取陈某1夫妇82799.7元。期间,黄某未向广西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过陈某1的养老金手续,也未缴纳相关费用。2008年至2015年,黄某以认识广西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导,可以帮助陈某2获取公务员工作为由,多次向陈某1夫妇(陈某2父母)索要疏通关系、办理手续等所需费用,共骗取陈某1夫妇837102元。期间,黄某未办理任何公务员工作手续。黄某于2016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诈骗金额合计1217801.7元,已返还被害人宁某3900元,返还陈某137000元。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17801.7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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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丢鸭毛过海 + 1 骗子固然可恨但喺怀着贪婪参与嘅受骗者事后反水冇值得一丝一毫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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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7-2-8 09:37:25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海南
这种人就应该惩罚,因果报应,邱崇哲严芝莹和他妈妈阴谋诡计恶魔欺骗手段以后也会有这样的下场,这种人请大家帮忙转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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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7-1-17 09:51: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要是聪明的人啊 都是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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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7-1-17 04:08: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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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7-1-16 22:17: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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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7-1-16 17:20:40 36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靠嘴吃饭的,都是人才,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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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7-1-16 16:41:0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就是这种人哦 浪费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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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7-1-16 11:17: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这些人去哪里找那么多钱呢!80多万给得如此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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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7-1-16 11:06: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还是警惕点比较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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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7-1-16 05:25: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死骗子 很可恶 都是靠说啊  死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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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7-1-15 23:54: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死骗子太多了,无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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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7-1-15 18:19: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识错了吧,能追回来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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