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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抓114只癞蛤蟆被拘一脸懵圈:难道还犯法,吃老鼠吧!绝对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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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阐
时间:
2017-2-20 10:56
标题:
一农民抓114只癞蛤蟆被拘一脸懵圈:难道还犯法,吃老鼠吧!绝对不犯法
原标题:抓癞蛤蟆犯法?淳安一农民抓了114只被警方刑拘
“逮癞蛤蟆也犯法?”淳安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懵圈。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森林警察刚去找他时,陈某还很镇定地对身边的人说:“没事,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
今天,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证实,当地农民陈某因抓了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抓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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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宰杀的癞蛤蟆
为饱口福逮杀上百只癞蛤蟆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民警告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陈某后悔不迭。
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月18日上午,群众举报有人正在小溪边宰杀癞蛤蟆,随后陈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时下正是春暖花开之际,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陈某想抓些野味,弄几顿丰盛的宴席犒劳自己和亲朋。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姜家镇浮林村村头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抓到114只癞蛤蟆。2月18日上午,陈某安排了朋友在溪边进行宰杀,没想到遭到举报,惊动了警方,更没想到会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当地人喜好吃“黄蛤”,这种黄蛤蟆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因此欲称“黄皮蛤蟆”。
陈某交代,他也好这口,所以才去抓蛤蟆,由于烹饪后只吃腿,亲朋好友人一多,吃上百来只蛤蟆也并不算多。
蛤蟆是“三有动物” 同样受法律保护
陈某被抓,这让大家惊讶之余,也涨了知识,学了法律。
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为蟾蜍科蟾蜍属的两栖动物,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在浙江省属于一般保护野生陆生动物。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办案民警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办案民警表示,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记者查阅得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有了合法手续还不行,如何猎捕也有严格的规定。电捕工具、铁夹、气枪、毒药、麻醉药等均属于禁用猎捕工具,不能随意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也要负法律责任。
今后“吃野味”将面临法律追责
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卢强军表示,下一步要结合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实施以及发生的典型案件印发通告、宣传单,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人们保护“三有动物” 。
此外,卢强军还提醒说,在中华蟾蜍的体内有一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不易被高温杀死,如果人吃了肉后,双槽蚴就会在人的腹部、手腕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还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等处寄生。寄生下来的双槽蚴会使周围的人体细胞组织产生一种粘液,面部出现浮肿,严重的产生脓肿。如果双槽蚴一旦侵入人的眼球里,还会引起各种炎症,导致角膜溃疡、视力减退,严重的甚至造成双目失明,带来终身痛苦。所以这种“野味”还是不要吃为好。
特别要提醒的是,针对近期多地曝出的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2月15日正式回应:国内此前法律法规仅规定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也意味着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作者:
祥斌
时间:
2017-2-20 11:40
宰好的怎处理???
作者:
优雅的惆怅
时间:
2017-2-20 12:15
我们这边菜市场天天有人杀青蛙,没听说警察会来刑拘的,青蛙可以吃吧?要不然的话那天吃几个青蛙被抓进去再学法。
作者:
吴
时间:
2017-2-20 12:37
杀鸡 杀猪这些 怎么不去抓 中国的警察 就是TM 无所事事 人家酒店杀的那些鸡啊 鸭这些 那么多 跟个SB似的
作者:
醉不成欢
时间:
2017-2-20 12:48
那天关门夹死一条壁虎,现在每天心惊胆战。
作者:
hero090
时间:
2017-2-20 12:50
我去!!原来抓青蛙吃也犯法的啊!!
作者:
loveexen
时间:
2017-2-20 13:40
应该保护,众生相互共存关系,
作者:
上阵父子兵
时间:
2017-2-20 14:24
以后一定要注意啊。吃之前打110问问。
作者:
逍遥187
时间:
2017-2-20 14:57
那小时候抓过蝌蚪的小伙伴们快去自首吧,争取个宽大处理!
作者:
海之一
时间:
2017-2-20 15:38
六六六六 判个十年二十年的
作者:
苏武
时间:
2017-2-20 16:20
别吃了,糟蹋粮食也就算了,还祸害野生动物,我是动物保护者
作者:
城南运河
时间:
2017-2-20 16:57
严厉打击这些吃野味的!
作者:
斯仲
时间:
2017-2-20 17:46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作者:
白小漠
时间:
2017-2-20 18:21
小时候,吊小龙虾,都是用青蛙腿吊的。
作者:
豪血潜龙
时间:
2017-2-20 19:01
大货车都买全保,尽量要远离。斗不过他们的
作者:
xzyljxa
时间:
2017-2-20 19:39
要把老鼠保护起来!这是最古老的生物
作者:
米范
时间:
2017-2-20 20:28
举报者法律知识丰富啊
作者:
【吉祥阁】
时间:
2017-2-20 20:49
作者:
雨水淋
时间:
2017-2-20 21:15
吃穿山甲的那个呢?
作者:
sjmczjs
时间:
2017-2-20 22:02
支持抓起来。蟾蜍也是有益的野生动物。
作者:
小婊砸
时间:
2017-2-20 22:53
必须要长姿势,益虫必须要保护!
作者:
浅唱幸福啦
时间:
2017-2-20 23:43
我支持!
作者:
水立方体
时间:
2017-2-21 00:29
都不知道是什么就支持?
作者:
喜怒无常师太
时间:
2017-2-21 01:11
要求科普一下,什么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详细名录
作者:
爱吃鬼
时间:
2017-2-21 01:45
吃之前打110问问。
作者:
风轩雨雪
时间:
2017-2-21 02:21
出了鸡鸭鱼猪牛羊这种市场常见的,其他的最好不吃
作者:
风里的影子
时间:
2017-2-21 03:02
偷偷吃别张扬,谁知道你吃啥,吃东北虎都行
作者:
风吹麦浪香
时间:
2017-2-21 03:34
别吃好吃的就行了,好吃的是他们留给自己吃的,你都给吃了,能不抓你么
作者:
无他身份证号码
时间:
2017-2-21 04:17
这个比较简单,只要不是家养的,又不是有害的,都不要杀。肯定不包括蚊子、蟑螂、老鼠。那么麻雀、野猪、野兔的都不能杀
作者:
397776222
时间:
2017-2-21 05:01
凡是不是自己家养的都是野生动物
作者:
草莓味的苹果
时间:
2017-2-21 05:36
你就记着别吃生辟的肉就行了。
作者:
我真无所谓
时间:
2017-2-21 07:04
你说那么种野生动物,不好直接说能吃的是什么。1700多种?我要是熟知3000个中文我就去考大学了。
作者:
浙大老张头
时间:
2017-2-21 07:44
野味不吃就好了,不吃又不会死。那些野生的东西身上的病菌和寄生虫多得吓人,也不知究竟有多补。
作者:
尽似想念
时间:
2017-2-21 08:31
家养的都能吃,不是家养的都不行。懂了吧
作者:
农夫39
时间:
2017-2-21 09:03
这样也可以?
作者:
青山一杆枪_16
时间:
2017-2-21 09:12
那就不要吃,万一吃死中毒怎么办
作者:
天天向上.qf
时间:
2017-2-21 09:52
不吃野生动物就完了
作者:
暮色光辉
时间:
2017-2-21 10:29
吃穿山甲的它们那几个 是党培养出来的 好干部
作者:
统一婚庆小马
时间:
2017-2-21 11:00
说的好
作者:
小老菜头
时间:
2017-2-21 11:37
管别人管的过来吗,先做好自己吧,说了别吃,听话就行了
作者:
zhouzhiyao
时间:
2017-2-21 12:17
这个强硬执行是正确的!环境生态保护必须提上当前日程!只不过宣传力度不足,好多人都不知道逮个青蛙还犯法,包括我也不知道!
作者:
limingchuang
时间:
2017-2-21 14:36
看来以后只能吃素了,野味都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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